Student management
发布时间:2024-05-28 14:57点击数:615次
为了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和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、考纪,根据教育部二OO五年新颁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制定本规则。
一、学生必须按照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持三证(学生证、身份证、准考证)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,该门课程以旷考论处。
二、进入考场时,不得将书包、书籍、笔记本、手机等带入(任课教师指定允许的用具或开卷考试除外)。若携带上述物品时,应按监考教师指定地点集中存放。
三、各门课程的考试,一般由任课教师和有关人员担任监考,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。
四、考试实行单人单桌。学生进入考场后,必须按照监考教师指令就坐,并将三证放置在桌面上方,接受监考教师查验。
五、答卷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,书写颜色为蓝色或黑色,不得使用铅笔(制图除外)。开始答卷前应在试卷上写好本人的班级、学号及姓名。
六、考试开始30分钟后准许交卷,交卷时应将卷面反扣,举手示意,待监考教师收取后方可离开考场。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及周围逗留、谈论、高声喧哗,影响他人考试。
七、学生因试题字迹不清楚提问时,应举手示意,由主考教师当众说明。
八、学生考试期间不得在考场内吸烟,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出考场,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时,须经监考教师许可。
九、考试宣布结束后,立即停止答卷,整理试卷并反扣于桌面,待监考教师许可后方可离开考场。
十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按作弊论处:
1.闭卷考试中,私带或以任何方式展开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书籍、笔记、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者。
2.传递各种纸条或试卷,考试中与别人说话或做手势者;
3.窥看他人试卷或为窗看者提供方便者;
4.代替别人答卷或让他人代替自己答卷者;
5.其他明显违反考试规定者。
十一、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一经发现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,按照《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学籍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理。